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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NAN ZHONGDING ELECTRIC POWER Co., Ltd

0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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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关于启用普洱分公司印章的通知

作者:


关于启用普洱分公司印章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普洱分公司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现对普洱分公司印章启用的有关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印章枚,印文“云南中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行政印章枚;“云南中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调试专用章,编号:6-5-00026-20181”一枚

二、印章的启用日期:二0二二三十日。

三、印章的使用部门:仅限于普洱分公司负责人:米思民,附身份证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1)普洱区域范围内的对外日常业务办理

2在公司以及分公司内部事务使用

3)用于分公司在普洱地区承包的工程项目盖章,普洱区域外的项目需向总公司报备后方可盖章,否则无效;

4)与外单位或个人签订经济合同、经济担保、融资、协议、承诺等对公司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时需由总公司签批同意后方可盖章生效,若无总公司授权认可,盖章无效。若分公司未经申请强行盖章,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分公司承担。

5)调试章未经试验严禁盖章,若未经过试验,分公司强行盖章,造成的后果由分公司全部承担。

五、印章的保管:分公司印章由分公司指定专人保管并按照公司要求对印章的使用做好登记和审批管理工作,并对不当使用承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分公司解散时分公司须将所有印章交回公司,不得私自销毁。

特此通知。

云南中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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