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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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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公司4号印章的通知
作者:
关于启用公司4号印章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启用公司4号印章,根据<<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现对印章启用的有关规定事项通知如下:
- 印章壹枚,印文“云南中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行政印章一枚;
- 印章的启用日期:二0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三、印章的使用部门:仅限于包存勇向公司报备的项目使用(负责人:包存勇,附身份证)。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1)包存勇个人经手且向公司报备的项目方可使用,否则无效;
(2)本印章仅限经报备的项目投标、手续办理、竣工资料提交使用。其他用途,如与外单位或个人签订经济合同、经济担保、融资、协议、承诺等对公司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时需由公司盖章,个人不得使用本印章私自盖章使用。若强行盖章,公司均不承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印章使用人承担。
五、印章的保管:4号印章指定专人保管并按照公司要求对印章的使用做好登记和审批管理工作,并对不当使用承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包存勇不再使用印章时必须将印章交回公司,不得私自销毁。
特此通知。
云南中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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